肥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需土地、房产评估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概况:为贯彻落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精神,以及《山东省国有土地储备办法》等规定要求,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土地估价市场准入和制度化管理,规范地价评估工作,肥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采购所需土地、房产评估服务,承担肥城市范围内的土地出让、收储以及已供土地改变土地利用条件补交出让金等有关评估业务。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来源:十环招标网==》 2、本项目财政预算资金,资金情况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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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拟设置七个标段: --标段:国有存量土地的收储评估服务 第二标段:新增建设用地附着物的补偿评估服务 第三标段:工业用地出让底价评估服务 第四标段:商业用地出让底价评估服务 第五标段:变更用途、协议出让以及公共管理类用地的底价评估服务 第六标段:居住用地Ⅰ出让底价评估服务 第七标段:居住用地Ⅱ出让底价评估服务 要求供应商拟投入至少2个土地估价师,须提供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熟悉本地土地市场行情和地价水平,自愿免费承担肥城市招商引资项目和公益项目土地价格评估、价格咨询、开展市场调研等业务。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3.需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其他标准、规范。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相关标准。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限:按甲方要求。 地点:肥城市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满足甲方需求,合格标准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9.投标人资质要求: 9.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9.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9.3取得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证明且取得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机构三级及以上备案证明 9.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0.费用要求:由采购人根据业务实际情况在付费上限内核定。上限按照国家、省市规定的评估收费标准不超过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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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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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4月7日起,至2020年4月10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4-1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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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肥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地址:肥城市肥桃路161号 |
联系人:王主任 | 联系方式:0538-3239008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龙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泰安泰山区擂鼓石大街东段56畜牧局东综合楼三楼 |
联系人:韩煜华 | 联系方式:18953892002 |
『需求方案以此为准,其余作废.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