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湿地保护小区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湿地保护小区项目,对东营区及垦利区移交的7个湿地小区(浅海水域、广利河合流入海口、胜大水库、广北水库、广北水库沉砂地等)开展勘界并定桩,安装标识牌,并形成矢量数据库。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来源:十环招标网==》 本项目计划投资78.2570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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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用途:用于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湿地保护小区项目。 2.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满足该项目要求。 3.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相关国家标准。 4.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5.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工期时间详见磋商文件,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6.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按照采购人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完成。 7.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磋商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8.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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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经论证,本项目技术参数不存在指定或变相指定品牌、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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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4月7日起,至2020年4月10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4-1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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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 地址:东营市东城东四路21号 |
联系人:孙先生 | 联系方式:18562028065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恒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东营东营沂州路12青年公社办公楼419室 |
联系人:吴先生 | 联系方式:0546-8955377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湿地保护小区项目技术要求.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