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坊子分局潍坊市坊子区潍县南路(北白沙河-凤翔街)、规划兴国路(凤翔街-南白沙河)中水管道工程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我单位现对潍坊市坊子区潍县南路(北白沙河-凤翔街)、规划兴国路(凤翔街-南白沙河)中水管道工程进行政府采购,本项目共分两个标段,一标段施工预算236.4万,二标段监理预算3.6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至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详见附件工程预算清单。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对坊子区潍县南路(北白沙河-凤翔街)、规划兴国路(凤翔街-南白沙河)中水管道工程进行施工及监理。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执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采购人和项目审批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质量、安全标准合格,技术规格和物理特性等详见磋商文件。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幅度: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同样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6%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及《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规定,在价格评标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给予价格评标总分值的4%的加分;在技术评标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给予技术评标总分值的4%的加分。 6.项目交付实施的时间:详见磋商文件。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满足采购人对于本项目的技术要求。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
三、论证意见: 无 |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4月7日起,至2020年4月10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4-1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坊子分局 |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凤凰大街4155号 |
联系人:张帅 | 联系方式:18663673456 |
2.采购代理机构:潍坊天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潍坊奎文樱前街瑞泰南郡商务楼909、910、911室20号 |
联系人:张桂珍 | 联系方式:13705363309 |
『需求方案.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