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第三殡仪馆潍坊市第三殡仪馆殡葬专用停车场改造绿化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概况:本项目是潍坊市第三殡仪馆殡葬专用停车场改造绿化。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因潍坊市第三殡仪馆内遗体运输车辆和社会车辆一直以来混合停放,存在公共卫生安全重大隐患,要求设立专门遗体停车场;同时接运存放遗体流程不合理,群众办事在馆内不方便,且在室外没有群众专门休息的地方,所以将停车场进行绿化改造。 2、预算情况:本项目预算是22万元,资金性质为财政资金,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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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预算安排: 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预算是22万元,本项目品目编码为B05(园林绿化工程)、B02(构筑物施工)。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维护第三殡仪馆公共安全,排除隐患,改善群众治丧环境。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达到国家法律规范要求或相关行业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或相关行业标准。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财库[2011]181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采【2019】39 号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的通知等。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和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工期:签订合同后 30日内竣工并验收合格。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或相关行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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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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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4月8日起,至2020年4月11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4-12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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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潍坊市第三殡仪馆 | 地址:昌乐县五图街道边下村 |
联系人:鹿鹏 | 联系方式:0536-6736177 |
2.采购代理机构:潍坊九龙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潍坊市东风东街与富华路交叉口世纪东方商务大厦A座707室 |
联系人:孙凯 | 联系方式:0536-8830918 |
『需求方案报告-潍坊市第三殡仪馆殡葬专用停车场改造绿化项目1.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