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果都镇人民政府购置空调机办公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新泰市果都镇人民政府购置空调机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37098223500220200002 3.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1.06万元 4.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 5.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供货,乙方送达甲方指定地点经果都镇人民政府验收后方为有效,甲方验收后结算。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6.供应商资格要求 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6.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备与本次采购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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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购置办公用立式空调机1台,预算控制单价0.40万元;壁挂式空调机2台,预算控制单价0.33万元;预算控制总价1.06万元。 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和要求,货真价实,送货时能够提供相应(当)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要求合格标准。 4.交付或实施时间:按照合同约定实施。 5.交付或实施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6.需满足的服务标准:合格标准。 服务效率:按照采购人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服务。 7.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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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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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4月8日起,至2020年4月11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4-1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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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新泰市果都镇人民政府 |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果都镇府前街1号 |
联系人:杨玉贵 | 联系方式:13375633566 |
2.采购代理机构:无 | 地址:无 |
联系人:无 | 联系方式:无 |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20200002vv.tx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