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东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采购项目说明:本次招标为东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项目采购,分为一个分包。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来源:十环招标网==》 2、预算安排: 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为1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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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 本项目为东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项目,共一个包。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对所投的全部内容做出报价响应,否则作废标处理。 (1)项目实施背景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征程的重要开端,是我国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时期、迈向高收入阶段的开局时期、实施创新强国阶段的开局时期。科学谋划、高质量的编制好“十四五”规划,对东营市积极适应发展形势的新变化、妥善应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挑战、全面落实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具有重要意义,是东营市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坚实基础。 为准确把握“十四五”时期东营市面临的发展环境与形势,找准吃透“十四五”期间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特开展东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项目,以期为“十四五”时期东营市相关规划编制提供参考。 (2)项目实施基本要求 ①总结“十三五”时期东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成效。 ②研究分析“十四五”时期东营市面临的国内外宏观形势及其对东营市的影响。 ③立足东营市实际,总结“十四五”东营市面临的发展阶段特征,提出东营市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发展布局及发展战略。 ④立足东营市实际,明确“十四五”时期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重点任务,提出“十四五”东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创新举措。 ⑤聚焦重大布局,谋划一批对东营市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全局具有强劲带动作用的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政策和重大平台作为保障支撑。 (3)提交成果 东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 (4)规划期限和范围 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25年,规划范围为东营市。 (5)提交时限 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东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初稿,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送审稿;根据山东省、东营市“十四五”规划编制进度安排,按期完成东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 (6)技术团队要求 规划编制实行项目责任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规划研究编制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编制工作,协调相关技术人员完成本项目。编制团队聘请5名以上行业专家(1职称或以上)组成专家团队作为智力支撑。 (7)其他要求及说明 ①供应商须熟悉东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熟悉“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基本要求,对国家、山东省、东营市“十四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导向有深度研究和把握,对国内外产业发展有深入研究。 ②供应商须近五年承担过编制地市级或以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编制。 ③项目负责人应当在实地调查走访、取得东营市--手资料的基础上完成规划研究内容。 ④未尽事宜以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为准并按国家相关法律及行业标准执行。 ⑤其他未列明事宜具体内容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须保证项目能顺利实施。 3、需满足的采购政策:支持本国服务、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4、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与本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5、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附件。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东营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初稿,会同采购人修改完善,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送审稿,提交采购人组织审核,开展专家评审。于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印发前,充分做好省“十四五”规划纲要的衔接,根据各方要求修改完善,直至印发。交付地点为东营市。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详见附件。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详见附件。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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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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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4月8日起,至2020年4月11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4-12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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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地址:东营市府前大街 |
联系人:李先生 | 联系方式:8388160 |
2.采购代理机构:鲁正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东营东营区府前大街65科达财富中心1203室 |
联系人:郭女士 | 联系方式:0546-8066688 |
『20200407 东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项目-采购需求公示(定稿).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