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牡丹区皇镇街道办事处安置小区房源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菏泽市牡丹区皇镇街道办事处安置小区房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DGP371702202002000036(HZSMDCGH2020-008)) 2、项目分包情况:共1个标段 3、总预算:15715万元 4、质量及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幅度: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幅度:6%。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来源:十环招标网==》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同样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6%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规定,节能产品给予4%的价格加分,在技术评标项中,对节能产品给予技术评分总分值4%的加分。 根据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规定,环境标志产品给予4%的价格加分,在技术评标项中, 对环保产品给予技术评分总分值4%的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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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菏泽市牡丹区皇镇街道办事处安置小区房源采购项目,共采购2+2复式楼房386套、回迁经营房屋4000㎡及六个班幼儿园一处,安置区附属配套齐全等。 2、质量要求 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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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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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4月8日起,至2020年4月11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4-12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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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菏泽市牡丹区皇镇街道办事处 | 地址:皇镇街道办事处 |
联系人:闫瑞峰 | 联系方式:5250999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中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菏泽开发区珠江路1777建树产业园三号楼510室 |
联系人:孙嘉辰 | 联系方式:13225308760 |
『论证意见.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