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农业农村局病虫害防治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东平县农业农村局病虫害防治采购项目 2.本项目预算控制价:120万元, 3.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及有关部门的具体职权划分,由国务院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防治作业任务结束后,由东平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最终的防治效果验收。验收合格后,按实际的防治面积依照合同约定进行结算。 6.供应商资格要求 6.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6.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者,且具备农作物统防统治经营范围及相应的服务能力; 6.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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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标段 采购内容 药剂选用 数量 单位 单项 预算金额 1 小麦病虫防治 防治药剂选用15%噻虫·高氯氟微囊悬浮剂10ml/亩、10%己唑醇悬浮剂15ml/亩和0.01%芸苔素内酯可溶液剂10ml/亩。 ≥4 万亩 50万元 2 草地贪夜蛾防治 药剂选用4%甲维·氟铃脲微乳剂20 ml/亩,15%噻虫.高氯氟微囊悬浮剂10ml/亩,25%吡唑醚菌酯水剂10ml/亩,0.01%芸苔素内酯可溶液剂10ml/亩 ≥2 万亩 30万元 3 蝗虫防治 药剂选用40%绿僵菌悬浮剂25ml/亩(100亿孢子/毫升) ≥2.7 万亩 40万元 备注:使用的农药须“三证”齐全(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文件、农药产品标准证) 注:本项目为定额采购120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达到国家相关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要求合格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合格标准。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财库[2011]181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6.交付或实施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历天。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合格标准。 服务期限: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2个月。 服务效率:按照采购人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服务。 8.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9.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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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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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4月9日起,至2020年4月12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4-13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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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东平县农业农村局 | 地址:东平县东平街道香山街012号 |
联系人:卜站长 | 联系方式:0538-2827230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 地址:东岳大街与唐訾路交叉口 |
联系人:张艳艳 | 联系方式:0538-8669206 |
『需求方案.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