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水利局聊城市河道采砂(取土)规划编制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根据山东省水利厅2020年度水利工作重点,深入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水河湖〔2019〕58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快规划编制工作、合理开发利用河道砂石资源的通知》(办河湖函〔2019〕1054号)部署,按照《山东省水利厅关于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合理开发利用河道砂石资源的通知》(鲁河湖函字〔2019〕18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现拟对有采砂任务的市管河湖渠编制采砂(取土)规划。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预算为: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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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聊城市水利局聊城市河道采砂(取土)规划编制项目,具体为对有采砂任务的市管河湖渠编制采砂(取土)规划。按照水利部、省水利厅等相关文件要求,根据河道的演变情况、来水来砂、演变趋势等情况,充分考虑保障防洪和通航安全、保障沿河涉水工程和设施政策运用以及水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并结合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全面摸清当地河砂总体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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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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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4月9日起,至2020年4月12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4-13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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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聊城市水利局 | 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东昌东路48号 |
联系人:刘鹏 | 联系方式:0635-8219434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山东聊城开发区东昌路159 |
联系人:王荟 | 联系方式:16606356363 |
『聊城市水利局聊城市河道采砂(取土)规划编制项目采购需求公示.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