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安市岱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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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岱岳区区级公务用车(含执法用车)定点维修服务,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车辆定点维修服务单位,定点维修内容包括岱岳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车辆的小修、中修、大修(含冷气系统)、整车修理、总成修理、维修救援等相关工作内容。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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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1.1采购内容:岱岳区区级公务用车(含执法用车)定点维修服务 1.2预算安排:本项目无招标控制价。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岱岳区区级公务用车(含执法用车)定点维修服务,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车辆定点维修服务单位,定点维修内容包括岱岳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车辆的小修、中修、大修(含冷气系统)、整车修理、总成修理、维修救援等相关工作内容。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无。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鲁财库〔2007〕32号等。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6.1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 6.2地点:根据甲方要求。 7. 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7.1服务标准: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7.2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 7.3效率:按合同约定执行。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8.1售后服务:质保期内随叫随到。 8.2验收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合格标准。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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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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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4月9日起,至2020年4月12日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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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4-13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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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 1、采购单位:泰安市岱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地址:岱岳南街9号 |
| 联系人:张大伟 | 联系方式:0538-8568222 |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 地址:山东泰安泰山环山77 |
| 联系人:胡晶 | 联系方式:18953829098 |
| 『3需求方案 - 上传.docx』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