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岳家庄乡中心学校塑胶操场基础工程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新泰市岳家庄乡中心学校塑胶操场基础工程,工程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到位。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一条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预算资金为153.2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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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详见工程量清单。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新泰市岳家庄乡中心学校塑胶操场的使用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最新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合格标准。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6、工期和地点: 60 天。 施工地点:新泰市岳家庄中心学校。 7、服务标准、服务期限: 服务标准:合格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至本项目质保期满。 8、验收标准:执行国家相关验收标准。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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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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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4月10日起,至2020年4月14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4-15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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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新泰市岳家庄乡中心学校 | 地址:山东省新泰市岳家庄乡 |
联系人:徐兴亮 | 联系方式:7982269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骐骥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青云街道金斗路6号 |
联系人:张磊 | 联系方式:18805383111 |
『需求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