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山东  标签  采购  民政  项目  需求  南宁  政府  标题  城市 

邹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04-10发布邹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邹平市市政项目地上附属物评估服务(三年期)需求公示

   日期:2023-02-01 23:28     来源:山东政府采购网    十环网整理   作者:邹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编辑:十环箐       浏览:9    
核心提示: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邹平市市政项目地上附属物评估服务(三年期)项目,包含自签订合同始至2023年4月30日三年内由邹平市邹周路综合整治及城区路网建设指挥部承接的邹平市城区
邹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邹平市市政项目地上附属物评估服务(三年期)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邹平市市政项目地上附属物评估服务(三年期)项目,包含自签订合同始至2023年4月30日三年内由邹平市邹周路综合整治及城区路网建设指挥部承接的邹平市城区范围内市政项目的相关服务。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2.项目控制价:本项目实行资产评估测绘收费下浮率报价【在《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资产评估服务收费的通知》(鲁价费发[2012]112号)中“ 一、计件收费标准”、《关于印发《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和《测绘工程产品困难类别细则》的通知》(国测财字[2002]3号)“七、界限测绘”按照I类取费的收费标准基础下浮】。 资产评估测绘收费上限价:取费下浮率不小于50%(大于或等于50%),否则按废标处理。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4月10日起,至2020年4月13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4-14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邹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邹平县鹤伴二路629号
联系人:夏强 联系方式:0543-4265961
2.采购代理机构:邹平县大地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滨州邹平黄山鹤伴二路629
联系人:刘豪 联系方式:0543-4266187
『地上附属物评估服务需求公示(1).doc』
 
 
更多>同类需求
已关闭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需求
点击排行
热门主题:
资讯词库     2019 2018 资讯 国内 化工 塑料 产品 家居 市场 行业 涂料 动态 价格 中国 地板 政策 玻璃 环保 法规 能源 产业 公司 卫浴 国际 智能 建筑 管材 项目 全球
词库分页     [1-2000]    [2001-4000]    [4001-6000]    [6001-8000]    [8001-10000]    [10001-12000]    [12001-14000]    [14001-16000]    [16001-18000]
[18001-20000]    [20001-22000]    [22001-24000]    [24001-260000]    [26001-28000]    [28001-30000]    [30001-32300]
 
网站首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