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经济开发区陈集镇人民政府陈集镇台楼社区扶贫车间巩固提升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陈集镇台楼社区扶贫车间巩固提升项目,总投资约31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现就其需求方案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潜在供应商及社会各界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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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陈集镇台楼社区扶贫车间巩固提升项目,总投资约 31万元。 2、满足陈集镇台楼社区扶贫车间巩固提升项目的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相关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详见附件。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小、微企业相关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 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节能、环保政策:按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地点:交付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符合国家法定要求的标准。 8、项目验收标准:验收满足采购人要求及国家有关验收标准。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执行所有现行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规程中的强制性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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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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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4月10日起,至2020年4月13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4-14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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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菏泽市经济开发区陈集镇人民政府 | 地址:菏泽市经济开发区陈集镇人民政府文化路一号 |
联系人:王洪景 | 联系方式:13953068606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鼎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9777鲁商国奥城4-2601-1室 |
联系人:徐振明 | 联系方式:0530-5351699 |
『3需求报告-陈集镇台楼社区扶贫车间巩固提升项目.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