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侯镇人民政府黄疃村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因工作需要决定对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侯镇人民政府黄疃村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进行采购。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总预算74.6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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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详见工程量清单。 项目总预算74.64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详见磋商文件。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或其他等有关标准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 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节能环保政策等。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地点:寿光市。 7.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8.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现行国家验收标准、施工规范、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及当地政府有关文件规定。 9.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达到国家相关验收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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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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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4月11日起,至2020年4月14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4-15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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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寿光市侯镇人民政府 | 地址:寿光市侯镇中心街 |
联系人:齐在鹏 | 联系方式:0536-5361501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恒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潍坊寿光正阳路与农圣街路口东50米 |
联系人:周桂苹 | 联系方式:15763636036 |
『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侯镇人民政府黄疃村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需求方案(1)(1).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