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莒南县坊前镇人民政府坊前镇相邸初级中学看台及体育场地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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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莒南县坊前镇相邸初级中学看台及体育场地项目,该项目招标主要内容为操场塑胶跑道施工及草皮铺设等,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来源:十环招标网==》 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71.65959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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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莒南县坊前镇相邸初级中学看台及体育场地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具体内容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2.需实现的功能 项目实施后,可改善学校现有体育设施条件。 3.需满足的标准 (1)质量要求:按国家质量标准施工。所有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行业标准。因产品质量把关不严造成损失的,需承担赔供及违约责任。 (2)技术标准:按照图纸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并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要求。 4.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政府采购政策。 (1)小微型企业有关政策: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价格扣除幅度: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按照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执行,价格扣除幅度:监狱企业产品价格给予6%的扣除。 (3)促进残疾人就业有关政策: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项目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实施时间:合同中约定。 实施地点:坊前镇相邸中学院内。 6.项目验收标准 (1)中标人必须按照国家建筑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施工,保证施工安全。中标人负责制定并实施施工全过程安全措施,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负总责,如果在施工过程中造成施工人员及第三方人员伤亡或责任事故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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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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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4月11日起,至2020年4月14日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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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4-15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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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 1、采购单位:莒南县坊前镇人民政府 | 地址:莒南县坊前镇驻地 |
| 联系人:王言光 | 联系方式:7533017 |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天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临沂兰山柳青1金猴北城名居3A写字楼908 |
| 联系人:朱心海 | 联系方式:18263983977 |
| 『莒南县坊前镇相邸初级中学体育场地工程qd.xls』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