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寒亭区禹王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服务中心(寒亭区白浪河生态林场)山东潍坊禹王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保护与恢复补助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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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山东潍坊禹王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保护与恢复补助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采购预算为321.000229万元,共划分为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监测监控设施一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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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详见磋商文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采购人需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达到国家法律规范要求或相关行业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或相关行业标准。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根据采购人要求。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并满足采购人的使用要求。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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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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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4月11日起,至2020年4月14日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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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4-15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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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 1、采购单位:寒亭区禹王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服务中心(寒亭区白浪河生态林场) | 地址:潍坊市寒亭区广电大厦 |
| 联系人:张主任 | 联系方式:0536-7263565 |
| 2.采购代理机构:华瑞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樱前街13368号 |
| 联系人:麻迎春 | 联系方式:0536-8888568 |
| 『需求方案及专家论证意见.zip』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