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县文化和旅游局曹县文化和旅游局“齐鲁文化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根据曹县文化和旅游局要求,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曹县文化和旅游局委托拟就曹县文化和旅游局“齐鲁文化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预算金额约50万元,资金性质为县级财政资金。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来源:十环招标网==》 现就其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潜在供应商及社会各界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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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齐鲁文化云”服务平台建设(具体内容及参数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交付使用; 3.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国家现行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要求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本项目需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监狱企业扶持、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6.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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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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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4月13日起,至2020年4月16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4-17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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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曹县文化和旅游局 | 地址:曹县人民广场南侧 |
联系人:王主任 | 联系方式:0530-3211781 |
2.采购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菏泽市人民路数码大厦A座5楼 |
联系人:田经理 | 联系方式:15020500133 |
『曹县文化和旅游局“齐鲁文化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需求.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