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王奉镇人民政府南滩村生猪养殖场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莘县王奉镇人民政府南滩村生猪养殖场项目,本项目为5座85m×16m的彩钢顶猪舍,计划总投资348.68807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一条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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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为莘县王奉镇人民政府南滩村生猪养殖场项目; 2.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标准化商品猪场育肥舍建设; 3.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现行标准 行业标准;现行标准 地方标准:现行标准 其他标准:无 4.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 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达到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要求 技术规格:满足国家相关规范 物理特性 :无 5.交付要求 标的数量:5座标准化商品猪场育肥舍建设; 交付或实施时间:2020年9月15日之前完工; 交付或实施地点:莘县王奉镇 6.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合格 服务期限:2020年9月15日之前完工; 服务效率:执行采购要求 7.验收标准:达到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并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 8.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执行所有现行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规程中的强制性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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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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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4月13日起,至2020年4月16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4-17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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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莘县王奉镇人民政府 | 地址:莘县王奉镇人民政府 |
联系人:李主任 | 联系方式:0635-7137599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禹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聊城东昌府卫育北路36临街楼3楼 |
联系人:田亚蒙 | 联系方式:19906350510 |
『南滩村生猪养殖项目论证扫描件(1).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