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大厦外墙保温维修改造工程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大厦外墙保温维修改造工程。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较为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预算:35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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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建设大厦外墙保温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及监理。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标准、规范。 3、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行业标准: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地方标准: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其他标准、规范: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4、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 安全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要求。 技术规格:需满足国家相关规范。 物理特性:符合相关规定。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地点 ??? 项目交付或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自接到开工指令后60日历天内竣工验收完成并交付整个工程。 7、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8、付款方式: 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凭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单或验收报告,付至工程计量投资总额的40%;工程结算审核完成后当年度农历年底前付至工程结算审定造价的70%;剩余工程款于缺陷责任期满后,根据发包人出具的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证明或交接证明结清(以上付款均无息)。 监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监理中标额的80%,剩余20%作为质保金,在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付清(以上付款均为无息)。 本项目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十四个月。 9、满足技术服务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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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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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4月13日起,至2020年4月16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4-17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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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寿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址:寿光市建新街建设大厦 |
联系人:杨伟华 | 联系方式:0536-5262305 |
2.采购代理机构:寿光广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潍坊寿光圣城街道新兴街南幸福路西3008 |
联系人:单保杰 | 联系方式:0536-5118961 |
『需求公示发布版.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