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编制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潍坊临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编制采购项目,针对临朐县18处自然保护地(其中,自然保护区1处、地质公园2处、风景名胜区3处、森林公园5处、湿地公园6处、地质遗迹保护区1处)编制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总面积约为362平方公里。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预算情况: 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预算为:1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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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包含多个采购标的的,应当分别明确,下同):将整合优化后的自然保护地界线矢量数据和图件等成果上报市级主管部门,为下一步编制省级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提供参考价值较高的科学依据。 2.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符合现行国家、省、市有关规范和技术规定,达到采购人和项目审批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 3.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省、市有关规范和技术规定。 4.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预留份额、评审加分、价格扣除、优先采购、强制采购等):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政策。 5.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合同签定后60天内向采购人提交最终成果。 6.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在服务期内承担相应责任,严格执行合同条款。 7.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程序验收。 8.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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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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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4月15日起,至2020年4月20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4-2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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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临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地址:临朐县兴隆路东段北侧 |
联系人:李振种 | 联系方式:0536-3113028 |
2.采购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潍坊市高新区北斗地理信息产业园10号楼4楼 |
联系人:陆超 | 联系方式:13705369689 |
『采购内容及要求.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