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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市区环境监控中心2020-04-17发布威海市市区环境监控中心大气监测能力建设仪器采购二次需求公示

   日期:2023-09-02 12:44     来源:山东政府采购网    十环网整理   作者:威海市市区环境监控中心     编辑:十环徐       浏览:9    
核心提示:五、意见反馈方式: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4-2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
威海市市区环境监控中心大气监测能力建设仪器采购二次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威海市市区环境监控中心主要负责环翠区、高区、经区、临港区环境执法监测、应急监测、考核监测并配合做好相关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等工作。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为确保市区监控中心基本具备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烟尘、重金属等)、环境噪声等项目的监测能力,根据上级主管单位要求,需采购便携式傅里叶红外分析仪、恒温恒湿称量系统等仪器设备一宗。 本项目为威海市市区环境监控中心大气监测能力建设项目,预算金额352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4月17日起,至2020年4月20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4-2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威海市市区环境监控中心 地址:威海市环翠区光明路92号
联系人:李侃 联系方式:0631-5287802
2.采购代理机构: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威海分公司 地址:山东威海环翠区海滨北路205楼
联系人:田蓉蓉 联系方式:0631-5195661
『二次大气监测能力建设仪器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4.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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