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峡山大队峡丰街新建路段安装交通信号灯和道路交通标志牌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潍坊峡山区峡丰街新建路段安装交通信号灯和道路交通标志牌项目,本项目预算:50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九条 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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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对峡山区峡丰街新建路段安装交通信号灯和道路交通标志牌。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完善城区道路基础设施。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采购人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须符合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财库[2011]181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 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实施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 实施地点:峡山区。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及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8.项目后续服务及验收标准:参照执行合同条款及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参照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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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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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4月18日起,至2020年4月21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4-22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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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潍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峡山大队 | 地址:峡山生态经济开发区怡峡路清泉街路口西200米路北 |
联系人:张伟 | 联系方式:0536-8288910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明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潍坊坊子龙泉138龙泉太阳城一号楼3-1102 |
联系人:张晓迪 | 联系方式:13173155866 |
『需求公示.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