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支撑平台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为更加适应业务发展,扩展应用领域,重点完善和扩充审判业务应用建设规范,突出数据交换、信息共享和资源综合应用。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山东省1人民法院参考最新技术规范要求,建设以省高院为全省数据中心,以各中院为业务分中心的大数据、大集中信息化格局,全面推进山东省法院信息化建设工作。 潍坊中院超融合支撑平台用于部署潍坊两级法院的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电子卷宗系统、电子档案系统、庭审系统等系统,基层法院分布式存储用于存储与备份电子卷宗非结构化数据、电子档案非结构化数据 、庭审录像音视频数据。 本项目为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支撑平台项目。 (二)预算情况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本项目预算资金为1430.4万元。 其中包一为中院超融合系统:192.8万元;包二为基层法院分布式存储:1237.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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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一)采购内容、采购要求及单项需求安排 详见附件。 (二)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满足采购人功能要求、技术要求。 (三)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执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采购人和项目审批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要求。 (四)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执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五)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执行财库【2011】181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 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供货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供货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及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八)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执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九)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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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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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4月20日起,至2020年4月23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4-24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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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地址:潍坊市潍城区向阳路89号 |
联系人:范萍 | 联系方式:0536-8189227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德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潍坊高新新城街道富华社区福寿东街以南东方路以西铭海花园9商住楼2-501 |
联系人:王丹 | 联系方式:15953629555 |
『项目采购清单、专家论证意见.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