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大数据局数字经济园区(试点)建设第三方评估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在全球信息化进入全面渗透、跨界融合、加速创新、引领发展新阶段的大背景下,数字经济正在成为创新经济增长方式的强大动能,并不断为全球经济复苏和社会进步注入新的活力。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来源:十环招标网==》 各国数字经济得到长足发展,数字经济规模持续增长,数字经济作为促进经济发展、增强国家竞争力和提高社会福利的手段,成为世界各国争夺经济新高地的焦点。总体看来,中国数字经济发展潜力十分巨大,数字经济已经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重要引擎。当前,数字经济进入新的裂变式发展阶段,创新成为引领这一阶段数字经济发展的核心动力,创新的范畴不仅是技术创新,还包括团购、众筹等模式创新,以及扁平化、政府服务外包等管理创新。2018年,各省市数字经济高速增长,显著高于同期GDP增速,占GDP 比重日益提高。增速方面,贵州、福建领先全国,数字经济增速超过20%;占比方面,北京、上海数字经济已占据主导地位,GDP 占比超过50%。在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大背景下,数字经济园区建设和管理对数字经济、产业集聚具有重要作用,我省印发的《数字山东发展规划(2018-2020年)》也提出了将数字经济园区的建设作为重点突破行动之一,为数字经济园区(试点)建设指明了方向。为贯彻落实数字山东建设任务,优化山东省数字经济布局,发挥数字经济园区的支撑和带动作用,根据《数字山东发展规划(2018-2022年)》和《山东省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省大数据局制定了《山东省数字经济园区(试点)建设行动方案》,推动全省数字经济园区建设和发展,并制定《山东省省级数字经济园区管理办法》《山东省数字经济园区建设指标》,完成2019年度山东省数字经济园区(试点)评估认定。本课题拟通过咨询服务外包合作方式,借助智库在数字经济领域的数据分析和研究能力,完成园区数据的汇集分析、园区(--批试点)中期建设评估、园区(第二批试点)遴选和评估工作,进一步发挥数字经济园区的集聚和带动作用。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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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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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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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4月20日起,至2020年4月23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4-24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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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山东省大数据局 | 地址:济南市省府前街1号 |
联系人:郑辉 | 联系方式:86196720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卓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济南历下环山路148中联花园综合楼二楼 |
联系人:李军波 | 联系方式:67897307 |
『数字经济园区(试点)建设第三方评估需求.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