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城市排水管理处2020年度污水污泥监测服务机构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泰安市城市排水管理处2020年度污水污泥监测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2、预算控制价:总控制价为30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个人利用职权进行前款违法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追究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概况:本项为泰安市城市排水管理处2020年度污水污泥监测服务机构采购项目,具体需求详见需求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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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本项为泰安市城市排水管理处2020年度污水污泥监测服务机构采购项目,不分标段,具体需求详见需求报告书。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根据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满足项目的所需。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要求合格标准。 4、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5、实施时间:12个月,交付或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6、需满足的服务标准:合格标准 服务期限:同交付或实施时间 服务效率:交付或实施时间完成项目内容。 7、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8、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符合相关要求及服务标准及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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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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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4月21日起,至2020年4月24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4-25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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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泰安市城市排水管理处 | 地址:泰安市南关路118号 |
联系人:蒋主任 | 联系方式:0538-6216608 |
2.采购代理机构: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泰山大街3168旭日大厦B座7楼 |
联系人:吴明明 | 联系方式:0538-6551383 |
『需求报告泰安市城市排水管理处2020年度污水污泥监测服务机构采购项目.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