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现代渔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海洋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EPC+O模式)项目监理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包括以下全部监理内容:(1)本项目建设规模为5000吨/日土建、设备、安装及所必须的配套(含120亩净水湿地)和共用设施部分;(2)电气、自控、工艺、化验、安全、消防、监控等设备及对本项目施工及设备安装过程中的重点、难点进行详细分析说明。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来源:十环招标网==》 (3)承包人结合项目建设要求和项目特点提出的能够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工期、降低投资等有利于项目建设和后期保证运营的合理化建议。(4)厂区综合楼、值班室、综合设备备用房、道路、绿化、照明等附属配套工程。(5)其他为完成污水处理厂项目所需的配套工作和设施。 服务期限要求: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竣工,具体进场时间按采购人实际要求为准。本项目预算资金为6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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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以项目实际情况为准,采购数量为1家监理单位,本项目预算资金为60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处理污水。 3、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4、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相关法律法规。 5、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合格。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竣工,具体进场时间按采购人实际要求为准。服务地点为东营市现代渔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国家、省市相关规范,满足《项目合同》中的标准要求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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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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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4月21日起,至2020年4月24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4-25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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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东营市现代渔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 地址:东营市现代渔业示范区 |
联系人:张女士 | 联系方式:0546-2898158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 | 地址:东营区黄河路与庐山路东南角华泰中心B座13楼1322室 |
联系人:郭女士 | 联系方式:0546-8223555 |
『海洋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EPC+O模式)项目监理需求公示.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