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常家镇人民政府高青县常家镇天鹅湖社区幼儿园配套工程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高青县常家镇天鹅湖社区幼儿园配套工程,预算资金1416411.56元。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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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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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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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4月22日起,至2020年4月25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4-26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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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高青县常家镇人民政府 | 地址:高青县常家镇人民政府 |
联系人:王利学 | 联系方式:0533-6991518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 | 地址:山东淄博高青黄河商务中心8楼820高苑路农业银行东邻 |
联系人:张先生 | 联系方式:0533-6950338 |
『(采购需求)高青县常家镇天鹅湖社区幼儿园配套工程.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