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2020年昌乐市民服务中心服装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2020年昌乐市民服务中心服装采购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预算约51万元,由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两部分组成,其中财政资金25.5万元,自筹资金25.5万元。本项目设一个标段,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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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采购内容:为本次采购工作服装(包括外套)300套,每套男式服装由一件上衣、两条裤子、一件长袖衬衣、两件短袖衬衣组成;女士服装由一件上衣、两条裤子(或一条裤子和同等材质、同等质量、同等价格的裙子)、一件长袖衬衣、两件短袖衬衣组成。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详见招标文件。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规定。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4.1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行业现行规范; 4.2 安全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要求; 4.3 技术规格:详见采购文件; 4.4 物理特性: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预留份额、评审加分、价格扣除、优先采购、强制采购等):财库[2011]181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6.1供货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货完成。 6.2供货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按国家有关规定,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的标准进行验收。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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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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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4月22日起,至2020年4月25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4-26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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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昌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地址:洪阳街1069号 |
联系人:崔鹏 | 联系方式:6271889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中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潍坊奎文宝通街13288泰和大厦10F |
联系人:唐行良 | 联系方式:15621705990 |
『需求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