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章丘区园林和林业绿化事业发展中心0九路等道路绿化恢复及提升工程施工及监理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根据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由我单位负责实施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园林和林业绿化事业发展中心0九路等道路绿化恢复及提升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本项目为财政资金,项目资金为576.9万元,资金现已落实,现申请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本次0九路等道路绿化恢复及提升工程施工及监理。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实现0九路等道路绿化恢复及提升工程施工及监理。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按照全区绿化工作安排,计划实施0九路等道路绿化恢复及提升工程,即:对0就路污水管网占用段、章莱路路灯占用范围和轻卡片区电力施工通道占用段实施绿化恢复提升,对文博路和世纪大道部分路口实施绿化封堵,对工业六路绿化带,分车带和济青路与胡山大街交叉口节点实施绿化及提升,工程涉及绿化恢复和提升面积约6.5万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预留份额、评审加分、价格扣除、优先采购、强制采购等):详见招标文件。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实施地点:济南市章丘区。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
|
三、论证意见: 无 |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4月23日起,至2020年4月26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4-27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济南市章丘区园林和林业绿化事业发展中心 | 地址:济南市章丘区府前街287号龙泉大厦 |
联系人:孙淑萍 | 联系方式:83221622 |
2.采购代理机构:青岛利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济南市章丘区汇泉路2497号文化中心2-3室 |
联系人:张茂林 | 联系方式:053183838618 |
『需求方案.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