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棣县西小王镇人民政府无棣县西小王镇乡村振兴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为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打造成无棣县乡村振兴齐鲁样本,拟对无棣县西小王镇乡村振兴项目进行采购。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本项目主要是对位于无棣县西小王镇的曹家村、河北村、河南村、逍遥村、小官村、大官村6个自然村进行美丽乡村建设。其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沥青路面修复、混凝土路面修复、排水沟增设和维修、挡土墙、墙面喷涂、环境绿化升级等。 该项目预算金额为7906055.81元,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资金已经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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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采购内容主要包括沥青路面修复、混凝土路面修复、排水沟增设和维修、挡土墙、墙面喷涂、环境绿化升级等。采购数量为1项,预算金额为7906055.81元。具体采购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为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打造成无棣县乡村振兴齐鲁样本。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国家标准: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 行业标准: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 地方标准: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 其他标准: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 建设期内如有适用的最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则以最新的为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按照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无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技术规格: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标准; 物理特性:所用材料须满足项目需要并符合相关规范标准。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扶持优惠政策:小型和微型企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财库〔2014〕68号)、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财库〔2017〕141号)评审时享受6%的价格折扣。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交付或实施时间:3个月。 交付或实施地点:无棣县西小王镇。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程任务。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满足国家、行业与地方相关规范、规程、标准规定。建设期内如有适用的最新规范、规程、标准,则以最新的为准。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管理,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包括施工人员安全和其他工作人员安全,否则出现的一切人身伤亡事故均由中标人负责;对于不按规定要求施工的,采购人有权中止其施工,不听劝阻的,将做罚款处理,直至停止施工。 施工现场要设置醒目的符合安全规定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标语、夜间须设警示灯,设置标准及数量需满足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并设专人负责值班,作业现场有安全操作规章制度。 中标人应做好场区内环境保护,防止环境污染,并尽可能的减少施工对周边群众的影响。任何因施工造成的环境破坏和污染,中标人都有责任采取措施予以防止和消除。由于中标人过失、疏忽或未按采购人指示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导致需要另外采取环境保护措施,这部分额外工作的费用应由中标人负担。 在施工期间或竣工后,注意保护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工程施工中的余土及垃圾要及时外运,不得在工地存放。工程竣工后,将施工垃圾全部清理完毕,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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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参与论证的专家名单、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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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4月24日起,至2020年4月27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4-28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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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无棣县西小王镇人民政府 | 地址:无棣县西小王镇府前街1号 |
联系人:马镇长 | 联系方式:15006983060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睿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渤海二十四路557华翔大厦 |
联系人:于玥 | 联系方式:0543-8106157 |
『需求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