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汀罗镇--中学报告厅改造工程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利津县汀罗镇--中学报告厅改造工程采购项目,本项目一个包,预算资金148.99369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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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利津县汀罗镇--中学报告厅改造工程。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完成利津县汀罗镇--中学报告厅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执行采购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具体时间安排详见磋商文件;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要求: 执行采购要求。 服务期限要求: 签订施工合同后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完成。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国家、省市相关规范,满足《施工合同》中的标准要求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执行采购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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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执照上级相关标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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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4月25日起,至2020年4月28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4-28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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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利津县汀罗镇--中学 | 地址:汀罗镇罗二路2号 |
联系人:李先生 | 联系方式:18562095986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 | 地址:东营市东二路涌金广场A座507室 |
联系人:徐女士 | 联系方式:0546-8012018 |
『利津县汀罗镇--中学报告厅改造工程工程量清单.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