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经济开发区学校初中音体美等器材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诸城经济开发区舜德学校采购初中体育器材、音乐器材、美术器材、初中理科教学仪器等一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预算为35.5万元。资金性质为财政预算(专项资金)预算资金已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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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满足日常教学要求,培养学生的全面发展。 2、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 3、贯彻落实《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规划》。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执行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业标准 JY 0001-2003 教学仪器设备产品一般质量要求》标准; 2、执行《中小学音体美器材配备标准》。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1、各个方面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性能检测标准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诸城经济开发区舜德学校采购初中体育器材、音乐器材批、美术器材、初中理科教学仪器等一批。 2、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完成交货及安装到位,并达到使用要求;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满足采购标的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质保期为一年。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1、?执行《教学仪器产品的检验规则》(JY0002-88)标准; 2、执行《中小学音体美器材配备标准》。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执行国家最新颁布(行业)的现行标准和相应的技术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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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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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4月27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5-0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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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诸城经济开发区学校 | 地址:诸城市万兴路19号 |
联系人:胡焕波 | 联系方式:0536-6011149 |
2.采购代理机构:鲁焱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诸城市密州西路龙城华庭12号楼3单元1301室 |
联系人:陈彦博 | 联系方式:0536-6211048 |
『诸城经济开发区舜德学校初中音体美等器材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