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自然资源局利津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平台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通过接口方式获取1、省、市各部门共享信息,对接省“一网通办”平台,爱山东app,东营掌上通,与其它部门的业务协同共享,结合接口规范及数据应用,对不动产登记系统升级改造,不动产登记通过互联网申请、电子政务外网审核、自然资源业务网权籍管理三网并行,实现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及全市管辖范围内不动产登记“同城通办”。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来源:十环招标网==》 本项目预算资金18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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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一)采购内容、数量及预算安排: 1、采购内容:详见附件。 2、采购数量:详见附件。 3、预算安排:本项目预算资金189万元。 (二)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实现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及全市管辖范围内不动产登记“同城通办”。 (三)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四)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所有现行的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规范、规程中强制性条款。 (五)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合格,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国家有关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满足采购人采购要求。 (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服务时间按采购人要求,地点为利津县境内。 (七)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按照采购人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完成本项目的服务工作。 (八)项目验收标准: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考核、验收。 (九)其他技术服务要求:标准及依据应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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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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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4月27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4-3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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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利津县自然资源局 | 地址:利津县大桥路160号 |
联系人:岳先生 | 联系方式:0546-5622755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东营东营区府前大街67万达国际大厦 |
联系人:赵玉祥 | 联系方式:15263866598 |
『采购需求公示4.26.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