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园林绿化处2020年农药化肥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概况:泰安市园林绿化处2020年农药化肥采购项目 2、预算情况: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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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1.1采购内容: 泰安市园林绿化处2020年农药化肥采购项目 1.2预算安排:预算价格为30.7975万元,其中--标段9.921万元,第二标段8.064万元,第三标段12.8125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保证泰安市园林绿化处2020年农药化肥的正常使用。 3.需满足国家、行业、地方及其他标准、规范:符合国家、行业、地方及其他标准、规范;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无。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6.1时间:签订合同后7日历日内供货完毕。 6.2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8.1售后服务:质保期内随叫随到。 8.2验收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合格标准。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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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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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4月28日起,至2020年5月1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5-02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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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泰安市园林绿化处 | 地址:泰安市长城路16号 |
联系人:王健 | 联系方式:0538-8332197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 地址:山东泰安泰山环山77 |
联系人:范承翠 | 联系方式:18953861558 |
『2.2需求方案.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