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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2020-04-28发布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泰安市高新区1中学河堤围栏东南段剩余部分建设工程需求公示

   日期:2023-08-18 23:44     来源:山东政府采购网    十环网整理   作者: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编辑:十环徐       浏览:9    
核心提示: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1.采购内容:泰安市高新区1中学河堤围栏东南段剩余部分建设工程。本项目不划分标段。2.质量标准:合格。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5.工期:30天6.供
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泰安市高新区--中学河堤围栏东南段剩余部分建设工程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泰安市高新区--中学河堤围栏东南段剩余部分建设工程,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到位。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六条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来源:十环招标网==》
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22.82076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泰安市高新区--中学河堤围栏东南段剩余部分建设工程。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质量标准:合格。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工期:30天 6.供应商资格要求 6.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6.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6.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6.4、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6.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定案后付至审计定案值的97%,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两年)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无息)。
三、论证意见: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4月28日起,至2020年5月1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5-02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地址:泰安高新技术开发区南天门大街2909号
联系人:李艳 联系方式:0538-8938590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址:山东泰安市东岳大街24号
联系人:张艳艳 联系方式:0538-8669206
『附件:需求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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