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财政局2017-2018年度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综合绩效评价服务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资金情况已落实。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来源:十环招标网==》 本项目共分三个标段,详见附件。项目预算总控制价: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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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东平县财政局2017-2018年度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综合绩效评价服务采购项目,共分三个标段,共121个项目。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满足东平县财政局2017-2018年度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综合绩效评价服务的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规范: 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规范。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采购内容。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鲁财库[2007]32 号、财库[2014]68 号、财库[2017]141 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6.项目交付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并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交付地点:按照采购人要求。 7.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服务期满或完成服务成果后,采购人应对服务的成果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采购人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成交人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检验合格后,由采购人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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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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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4月28日起,至2020年5月1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5-06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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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东平县财政局 | 地址:东平县平湖路309号 |
联系人:齐科长 | 联系方式:2821425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丰和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泰安泰山观光路张家岭金玖院内 |
联系人:高晓明 | 联系方式:15169830503 |
『需求方案-东平县财政局涉农绩效评价.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