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宁阳县城乡融合发展规划》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宁阳县城乡融合发展规划》项目项目 2、预算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280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来源:十环招标网==》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概况:开展新型城镇化与城乡融合发展规划编制,是贯彻国家和省城镇化战略部署、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举措,规划是未来一个时期指导全省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的宏观性、战略性和基础性规划。 项目将综合采取上轮规划实施评估、借鉴典型经验、分析统计数据、实地调查研究、专家咨询论证、社会征求意见等方式加以推进,确保规划成果的科学性、前瞻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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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宁阳县城乡融合发展规划》项目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根据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完成对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宁阳县城乡融合发展规划》项目项目采购。 3.需满足国家、省和市、县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 4.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5.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60天,具体服务期限满足招标人要求。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满足项目需求。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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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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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4月28日起,至2020年5月1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5-02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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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宁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 地址:宁阳县府前街99号 |
联系人:高亮 | 联系方式:05385621039 |
2.采购代理机构:泰安市睿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泰安泰山创业大街47中天大厦 |
联系人:翟富强 | 联系方式:18505389327 |
『需求方案(1).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