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第三殡仪馆采购鲜花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一)项目概况:潍坊市第三殡仪馆采购鲜花服务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预算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本项目预算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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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一)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二)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根据丧属的要求和采购人经营业务的所需,负责鲜花圈、鲜花篮、鲜花伴灵、花束等鲜花制品和装饰的承造工作。 (三)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执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采购人相关要求。 (四)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执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五)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限:一年。 (七)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执行采购人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八)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执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九)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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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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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4月22日起,至2020年4月25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4-26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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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潍坊市第三殡仪馆 | 地址:昌乐县五图街道边下村 |
联系人:鹿鹏 | 联系方式:0536-6733333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潍坊高新胜利东街与金马路口2546 |
联系人:徐琳 | 联系方式:0536-5227279 |
『需求方案.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