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住宅类直管公房维护运营管理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项目名称:泰安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住宅类直管公房维护运营管理项目 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869.3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资金性质: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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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该项目不划分标段,泰安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住宅类直管公房维护运营管理服务,预算控制价为869.3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泰安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住宅类直管公房维护运营管理服务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要求合格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附件。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给予优先采购、强制采购货物价格扣除;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扣除;给予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价格扣除。 6.交付或实施时间:一年。 交付或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合格标准。 服务期限:一年。 服务效率:按照采购人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服务。 8.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9.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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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于 2020年3月30日在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组织相关专家对以上采购需求方案进行合理合规性论证,详细情况如下: 1、论证专家名单: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1 陈建英 泰安市第二干休所 2 齐彬 山东泰山路桥工程公司 3 罗新 泰安市索道运营中心 2、论证意见: 本次泰安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住宅类直管公房维护运营管理项目拟采购一家单位,要求具有公房管理职能,或者内设机构具有公房维修管理、使用安全管理、退出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具有直管公房维护管理、日常巡查、合同管理、卫生保洁、退出管理、档案管理经验。根据以上要求,只能从1供应商处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有关规定,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泰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进行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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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4月29日起,至2020年5月2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5-03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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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泰安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 地址:东岳大街382号 |
联系人:杜科长 | 联系方式:0538-8226615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泰安泰山岱阳大街新华城国际广场B1写字楼五楼东区 |
联系人:杨佃杰 | 联系方式:0538-8263918/8230818 |
『需求方案及专家论证.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