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市政工程建设处潍坊火车站南站房第三方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潍坊火车站南站房第三方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采购项目,选聘 1家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为潍坊市火车站南站房工程量及变更签证提供全过程造价咨询控制等审核服务工作;对客运枢纽站施工已完成部分进行造价审核,预算金额为30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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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拟选聘 1家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为潍坊市火车站南站房工程量及变更签证提供全过程造价咨询控制等审核服务工作;对客运枢纽站已完成部分进行造价审核,预算金额为30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潍坊市火车站南站房工程量及变更签证提供全过程造价咨询控制等审核服务工作;对客运枢纽站已完成部分进行造价审核的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招标人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项目实施的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全部结算完成。 地点:潍坊火车站南站房。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供应商应按现行最新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当地有关部门的审批要求及采购人提出的要求,向采购人提交质量合格的成果资料。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执行国家标准。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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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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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6月21日起,至2019年6月24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6-25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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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潍坊市市政工程建设处 |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新华路4114号 |
联系人:殷超、丁志敏 | 联系方式:0536-5121567 |
2.采购代理机构:潍坊天鹏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潍坊奎文文化路463 |
联系人:王璐、马昆明 | 联系方式:0536-8501971 |
『潍坊火车站南站房第三方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项目需求方案(1).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