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媒资资产管理系统及摄录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媒资资产管理系统及摄录设备采购项目,本项目一个包,预算为49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招标网==》 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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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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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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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6月22日起,至2019年6月25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6-29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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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 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昌润北路98号 |
联系人:赵景峰 | 联系方式:0635-7185056 |
2.采购代理机构:聊城岽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聊城东昌府新区水城中街10号 |
联系人:冯伟 | 联系方式:15606355796 |
『政府需求方案(2).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