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职业学院菏泽职业学院安置房国花福邸项目跟踪审计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根据菏泽职业学院采购计划要求,采购人就其所需菏泽职业学院安置房国花福邸项目跟踪审计进行采购。 《==招标投标法 第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来源:十环招标网==》 现就其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各界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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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内容主要包括:菏泽职业学院安置房国花福邸项目跟踪审计(具体内容根据甲方需求进行补充)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为菏泽职业学院安置房国花福邸项目提供全过程跟踪审计,落实政策和目标。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执行所有现行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规程中的强制性条款。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①、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②、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③、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④、投标产品不得为进口产品。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符合国家法定要求的标准。 8、项目验收标准:验收满足采购人要求及国家有关验收标准。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执行所有现行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规程中的强制性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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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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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6月25日起,至2019年6月29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6-3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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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菏泽职业学院 | 地址:菏泽市长城路999号 |
联系人:武处长 | 联系方式:0530-3130416 |
2.采购代理机构:华辰中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菏泽市牡丹区人民路111号 |
联系人:胡女士 | 联系方式:18053021599 |
『安置房项目跟踪审计需求 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