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芝罘区司法局芝罘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广告工程单位选定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烟台市芝罘区司法局芝罘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广告工程单位选定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采购预算为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伍仟元整(¥155000.00元)。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企业政府采购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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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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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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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6月25日起,至2019年6月28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6-29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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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烟台市芝罘区司法局 | 地址:烟台市华茂街30号 |
联系人:蔡淑明 | 联系方式:0535-6225503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高新区蓝海路1号D座10楼 |
联系人:崔晓莉 | 联系方式:0535-6750088 |
『需求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