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汽车租赁服务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执法力度,加强统一管理,提升执法文明程度,我单位需租赁执法车辆14辆,每年租赁费用预算为40万,租赁时间为六年。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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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为租赁执法车辆14辆。每年租赁费用预算为40万,租赁时间为六年。 2、实现的功能:满足日常执法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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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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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6月26日起,至2019年6月29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6-29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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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金乡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北斗西街2号 |
联系人:李新华 | 联系方式:05378725567 |
2.采购代理机构:金乡县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金乡1山阳路与金珠路交叉处 |
联系人:马招梅 | 联系方式:05378773219 |
『需求方案.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