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2019年度燃气、热力专项规划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2019年度燃气、热力专项规划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本项目的预算为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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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采购内容:委托第三方编制《开发区热力专项规划》、《开发区燃气专项规划》,并按程序组织专家评审,为开发区燃气热力项目的发展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规划期限为10年。 数量:1项 预算:人民币500000.00元 2、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该项目采购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3、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4、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合格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范围内强制采购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6、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5个工作日内提交规划成果,并于7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正式规划成果。 7、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合格 8、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合格 9、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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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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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6月27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6-3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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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 地址:东营市东城东四路21号 |
联系人:邵先生 | 联系方式:0546-8325220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浩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东二路239 |
联系人:李女士 | 联系方式:0546-7766671 |
『2019年度燃气、热力专项规划项目需求.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