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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水利局2019-06-27发布聊城市水利局聊城市市管河湖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二期项目需求公示

   日期:2024-05-17 11:19     来源:山东政府采购网    十环网整理   作者:聊城市水利局     编辑:小魅       浏览:9    
核心提示: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根据山东省2019年度河长制湖长制工作重点,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厅字〔2016〕42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鲁厅字
聊城市水利局聊城市市管河湖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二期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根据山东省2019年度河长制湖长制工作重点,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42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厅字〔2017〕14号)、省水利厅、省国土资源厅等10个省级主管部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水管字〔2017〕15号)及《聊城市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聊办字〔2017〕24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河湖管理保护,结合实际,组织开展聊城市市管河湖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二期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资金预算为320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6月28日起,至2019年7月1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7-02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聊城市水利局 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东昌东路48号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方式:06358215817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山东聊城开发区东昌路159
联系人:李岩 联系方式:06352928882
『聊城市市管河湖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二期项目_需求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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