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选择确定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中介机构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利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选择确定中介机构对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节能评审工作。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来源:十环招标网==》 服务期内预算金额:约20万元,每个评审项目评审费用计划为8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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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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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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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6月27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7-0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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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利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地址:利津县利一路 |
联系人:赵女士 | 联系方式:0546-5628780 |
2.采购代理机构: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 |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红河路219号 |
联系人:董女士 | 联系方式:0546-8329908 |
『本项目需求方案.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