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柿子园镇人民政府莘县柿子园镇美丽乡村及小城镇提升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莘县柿子园镇美丽乡村及小城镇提升项目,项目预算1452.109989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七条 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来源:十环招标网==》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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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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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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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6月28日起,至2019年7月1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7-02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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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莘县柿子园镇人民政府 | 地址:柿子园政府街1号 |
联系人:吴明城 | 联系方式:0635-7481001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 | 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东昌东路当代国际大厦9楼908 |
联系人:邱丽丽 | 联系方式:17606221291 |
『清单及专家论证意见.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