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东营区农业农村局东营区市级乡村振兴示范片区新农人社区运营管理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东营区市级乡村振兴示范片区新农人社区运营管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YQCG2019-95#)。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来源:十环招标网==》 本项目的预算金额为165万元,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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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及数量: 详见技术参数。 2、需实现的功能和目标 本项目为东营区新农人社区委托运营管理服务项目,满足新农人社区的具体运营管理工作。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如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则按照企业标准执行。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具体参数。 5、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服务、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6、项目交付实施的时间和地点:自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负责全年的运营管理,并达到验收标准。 实施地点:史口新农人社区。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执行采购要求 服务期限:负责全年运营管理 服务效率: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8、项目后续服务及验收标准:采购人根据项目内容自行验收。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财务状况,遵守有关法规,最近三年内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不良记录; (2)投标人必须具有本项目采购所必需的服务能力; (3)投标人必须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管理规章制度及与承担本项目相适应的技术人员;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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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论证意见:经论证,本项目技术参数不存在指定或变相指定品牌、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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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7月2日起,至2019年7月5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7-06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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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东营市东营区农业农村局 | 地址:东营区新区2号办公楼 |
联系人:杜女士 | 联系方式:0546-8268626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广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庐山路华泰国际金融中心B座1401室 |
联系人:杜女士 | 联系方式:18854690988 |
『东营区市级乡村振兴示范片区新农人社区运营管理采购项目需求公示(定稿 ).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