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公安局芦头派出所及北马派出所中央空调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龙口市公安局芦头派出所及北马派出所中央空调采购。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来源:十环招标网==》 共分为一个包。项目总预算:人民币72.5979万元(其中芦头派出所中央空调:32.9698万元;北马派出所中央空调39.628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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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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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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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7月2日起,至2019年7月5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7-06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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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龙口市公安局 | 地址:龙口市港城大道699号 |
联系人:温春洲 | 联系方式:0535-8788923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龙口市港城大道699号 |
联系人:杨美玲 | 联系方式:0535-8510006 |
『采购方案(54).pdf』 |